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地市资讯 >

【能力作风建设年】实现多元共治 保护林业生态环境

来源:栾川检察 作者:洛阳 时间:2022-09-23
导读: 潘萌表示,栾川县检察院将共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积极作用,严格规范执法,公平公正办案,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协力以高质量的林业生态保护成效,共同保护好栾川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稳步提升,维护公共利益,助力生态栾川建设,9月22日下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送达涉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暨“林长检察长”制度落实座谈会在县检察院召开。栾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萌,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飞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微信图片_20220923135557.jpg


会上,潘萌向县林业局送达检察建议书,检察官向大家介绍“林长+检察长”制度,与会人员就落实“林长+检察长”制度进行深入座谈。

微信图片_20220923135604.jpg

微信图片_20220923135612.jpg

赵飞说,“林长+检察长”制度是检察院为保护栾川生态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可以有效监督林业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对栾川林业生态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监督作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和“林长+检察长”制度,为建设生态栾川做出积极贡献。


微信图片_20220923135620.jpg潘萌强调,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保护林业生态资源政治责任和守护栾川绿水青山的重要举措,栾川县检察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加强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力,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逐步建立起协调有方、监管有方、保护有力的林业资源生态系统工作新模式,建立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与林业行政部门协作办理了一批涉林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刑事案件,为守护栾川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潘萌表示,栾川县检察院将共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积极作用,严格规范执法,公平公正办案,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协力以高质量的林业生态保护成效,共同保护好栾川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郭跃铮
地市资讯

网站首页 - 河南要闻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3 河南智库舆情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21406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