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郭婳)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次都不跑”,自5月15日起,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准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均核发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书 (证明),将不再发放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当事人如确有需要使用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可持身份证明文件到市本级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据了解,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和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缴税、银行抵押、开办企业、办理户籍、学生入学等业务事项,在市本级各种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时涉及的各政府部门及办事机构,均可依据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 (证明)进行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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