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郑超伟 赵高伟)近日,许昌市建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操作规范研讨工作,邀请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第三方软件公司参照《许昌市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操作规范》共同讨论建安区“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据介绍,“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再行办理。
下一步,建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联合金融机构、第三方软件单位研究制定《建安区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操作规范》,推动建安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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