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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人民法院:解“小事” 办实事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3-07-25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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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梁靖 兰青)2012年至2013年期间,许昌某租赁公司将钢管等建筑设备租赁给石某三人。合同到期后,石某等人将所租赁的设备归还给该公司,但租赁费用只支付了2万元,剩余45000元一直未予付清。


       在多次催要无果后,2023年2月,该公司将石某三人诉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石某三人支付剩余租赁费用及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着手阅卷、仔细审核案件证据,详细了解案情事实。庭审中,鉴于一被告未到庭,案件法官看到其他两被告调解意愿较大,且存在较大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可能性,遂在庭审结束后,委托驻庭调解员进行诉中调解。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问题,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对症协调,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字确认,双方纠纷得到顺利化解。

  

  矛盾无论大小,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久拖不解,很容易造成小事拖大、易事拖难。长村张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依托,抓源头治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限度的节约诉讼资源。


责任编辑: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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