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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房产证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田波涛 时间:2021-10-25
导读:

      本网讯(赵栋梁)8年前购置一套“学区房”,7年前就办理了交房手续因各种原因房产证却迟迟没到手计划中的“学区”无奈破产围绕着房产证产生的纠纷。一直绵延至今,近日,省法院审监庭法官通过努力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早在2013年7月,付某夫妇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并支付了60余万元房款。2014年9月,某公司为付某夫妇办理了交房手续,但房产证因各种原因却迟迟到不了手,计划中的“学区”无法实现,付某夫妇无奈又火速另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像付某夫妇这样遭遇的,还有1000多户业主。直到2020年,这个小区的房产证才姗姗来迟,围绕着房产证产生的纠纷却一直绵延至今。


  原来,在当时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约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予以退款赔偿或支付违约金。从2018年9月起,付某夫妇就开始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案件的再审申请分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卞亚峰的手上。


  审理结果


  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的审理,诉讼历时长、当事人积怨深,且背后涉及1000多户业主的权益。卞亚峰首先选择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对产生纠纷的原因与背景进行深入的了解,在释法明理的同时,更多地做一名“倾听者”。


  “只有耐心倾听,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才能真正吃透案情,把话说到当事人的心缝里,彻底化解矛盾。”尽管多次陷入调解僵局,卞亚峰依然不放弃任何调解希望。


  “如果按您现在的要求,那么所有的相关案件中被告都将承担过高的赔偿,只能选择破产。给企业一线生机,才有可能把您的诉求更好地兑现。”10月19日,在卞亚峰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充分感受到法官对他们的尊重和理解后,最终心平气和地握手言和。该案的处理,在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功化解本案纠纷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和营商环境情况,保持了其他多起生效判决的稳定性。


  编后


  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是司法追求的目标。而再审案件通常都历经数次审理,当事人间矛盾激烈,案件处理较为棘手,信访问题突出。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省法院审监庭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原则,积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百姓解忧,让正义提速。今年1至9月,审监庭采取运用网络开庭、开展巡回审判、强化府院联动、加强判前释法等工作方法,减轻群众诉累,促进和谐稳定,共成功调解、撤诉民事、行政再审案件27件,调解后终结审理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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