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法制金融 >

魏都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社区 家门口“断”纠纷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2-08-31
导读:

427A7164_1.jpg   

  

  本网讯(梁靖 张棣 宋帆)“现在开庭!”8月29日上午9时许,伴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陈攀宣布巡回法庭再次在许昌市某社区内举行。近期,该院根据中心城区特点,聚焦民生矛盾,关注群众司法需求,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庭审开在群众身边,持续把法庭搬进社区里面,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释放出浓浓的民生暖意。

  

  据了解,原告袁二弟7月初向巡回法庭递交诉状称,2017年5月,因已逝老人袁某某房屋拆迁,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等事项老人的子女袁大姐、袁三妹曾与原告袁二弟签订内部协议,约定搬迁费、过渡费无论多少全部归袁二弟所有,并约定无论今后出售、转让都按此协议为准,不得变更。因二被告违反协议将过渡费领走,遂将姐妹二人诉至法院。

  

  被告袁大姐、袁三妹辩称,签订协议的依据是拆迁补偿,没有约定今后的过渡费也归原告所有,协议是根据父亲的遗嘱。签协议时考虑到袁大姐一直照顾父亲,才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对其有所照顾。因此,安置过渡费应三姐弟平分。

  

  庭审中,陈攀法官认真倾听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准确归纳争议焦点,逐步推进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条理清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鉴于原、被告血缘关系浓厚,且当庭同意调解,陈攀宣布休庭,将在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将依法择日宣判。

  

  陈攀表示,“该案采用巡回审理,主要是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比较大,牵涉到兄妹三人之间的拆迁安置补偿费,中间夹杂着原被告之间的亲情。通过这次巡回审理,双方达成了基本的一个调解意愿。后期我会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庭审结束,法官就涉拆迁问题的析产、继承案件等常见疑难纠纷进行现场普法答疑。


责任编辑:旭峰
法制金融

网站首页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河南要闻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3 河南智库舆情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21406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