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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2-09-16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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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梁靖 陈磊 邢晓恺)9月15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进会。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审管办负责人,许昌中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玉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一年来四级职能定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步打算和建议;许昌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通报了在条线业务指导、提级管辖工作中所做的工作。

  

  吕玉峰副院长全面总结一年来许昌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进展,客观分析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进一步凝聚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思想共识,明确下步改革试点工作方向和重点,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要充分领会改革精神,关注改革动向,深刻认识改革意义,领会改革试点的重大政治属性,高站位认识“为何改”,深入领会“改什么”,切实悟透“怎么改”,充分预估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风险点,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理论抓手。要加强正面引导,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确保改革有序稳妥推进,立足自身角色,重点研究理解中、基层法院审级定位问题,正确认识改革试点面临的机遇挑战,坚定不移地做改革的拥护者、实践者和创造者。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要抓好“下沉案件”审判质效,基层法院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中院对下沉的“行政四类案件”实行跟踪指导。要抓好“上提案件”机制建设,基层法院加大提级管辖案件的识别和报请力度,中院认真审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案件“提上来”。要抓好“一审查明事实”,发挥基层法院“距离群众最近、距离事实最近”的角色优势,努力在一审将相关案件事实查清;中院加大条线指导的精准度,明确一审需要查明的事实类型和标准,提升基层法院准确查明事实的能力。要抓好“实质化解纠纷”,围绕“一审服判息诉率”核心指标,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繁简分流、实质化庭审、诉源治理等,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试点改革组织领导,“一把手”靠前指挥,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挂图作战”,推动改革措施落实落细。要完善改革配套制度体系,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形成改革试点整体合力。要持续传导改革压力,对改革试点任务实行专项督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强试点改革宣传引导,及时挖掘、整理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及时通过典型案例、具体事例等形式进行诠释、宣传,讲好许昌法院的改革故事,展示改革成效。


责任编辑: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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