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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 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2-11-25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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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梁靖 潘国庆 樊高峰)11月24日上午,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合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襄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一场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是执行一起生态损害赔偿案,赔偿义务人通过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崔某帅、崔某涛(另案处理)二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逆电器、电瓶、电抄网等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警方拦获,并在现场查获捕捞鲤鱼共计13.8斤。

  

  活动现场,崔某帅诚恳表态,“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缴纳生态补偿金用于购买鱼苗投放汝河,修复受损的汝河环境,弥补自己的过错。以后,我也会以身作则,呼吁广大钓友共同保护、爱护汝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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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本次增殖放流草鱼、鲢鱼等鱼苗共计10000余尾。此次生态补偿不仅能够补充修复受损渔业资源,同时对违法行为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践行‘谁破坏谁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由于采取集中放流,执行过程中吸引了众多群众围观,也是一次很好的普法宣传。

  

  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将实践行生态修复使命,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修复并行,积极联合多部门共同参与到环境治理与监督的工作中去,在加大对非法捕捞等严重危害汝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保护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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