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乔瑞锋)为更好地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23日,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行动,邀请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全程见证。
腾房行动第一站
申请人许某执行李某、姚某借款合同一案,2022年6月姚某名下房产经过二次流拍,后于9月以物抵债给申请人。执行局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腾房,但被执行人姚某拒绝腾房。腾房现场,被执行人姚某情绪激动,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做工作后,姚某配合将财物拉走,房屋现已交付申请人。
腾房行动第二站
申请人赵某申请执行刘某、朱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一套位于鄢陵县某小区房屋,申请人赵某对该房产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后我院干警多次前往该房屋张贴腾房公告,并多次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迁出该房屋,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初到现场,经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避而不见,在依法进行强制开锁后到达现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经执行干警明理释法后,被执行人自行悻悻离去。
腾房行动第三站
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梁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二被执行人不在家中,执行干警遂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二被执行人赶回家中,看到执行干警“”动真格”腾房,便积极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协商,经现场近一个小时的协商,二被执行人承诺一个月内还款或自行腾空房屋,申请人同意二被执行人的意见,表示今天暂不予强腾房屋。
为保证此次集中腾房行动高效、顺利开展,鄢陵法院执行局制定行动方案,提前联系各执行团队,梳理涉案房屋情况,通知参加行动的执行干警及法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腾房行动中,行局局长程松峰带队,执行干警依法执行、文明行动。当日,出动警车5辆,执行干警和法警36人,2套涉案房屋得以顺利腾退,1套涉案房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此次集中腾房行动为相关执行案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提供保障,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进行震慑。下一步,鄢陵法院将持续开展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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