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宋帆)6-7月是毕业旺季,也是求职高峰期,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让自家孩子有个好工作成了各位家长最“操心”的问题。不少家长爱子心切,便想到了托关系、找门路,殊不知,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悄悄布下“诈骗陷阱”。
2021年8月,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郭某在外聚餐,在酒桌上谈及了孩子就业问题,周某声称自己认识政府各部门领导,有能力安排编制工作,郭某的侄子和外甥都毕业后没有工作,便想通过周某为其安排下工作。
随后,周某以找工作需要“活动”为由,先后骗取郭某人民币19万元。
在此期间,郭某亲戚尚某听说周某有能力安排工作,便也委托周某为其儿子“活动”下工作,周某以同样理由,骗取尚某人民币6.9万元。
实际上,周某根本没有能力安排相关工作,所骗钱财也用于个人花销。
除此之外,经调查,周某还以能低价购买回迁安置房为由,诈骗他人33万余元,以有门路能要回欠款为由,诈骗他人3万元。
2023年,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温馨提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常都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千万不要相信“托关系”等说辞。对于“身边人”“熟人”也要心存防范、保持警惕,自觉抵制“托关系”“走后门”等不良社会风气,找工作必须通过正规途径,切勿相信旁门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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