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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人民法院:顾客多次虚假投诉商场索赔 被判敲诈勒索获刑并处罚金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3-09-01
导读:

  本网讯(梁靖 李璐 李同善)胖东来超市以“真品换真心、不满意就退货”的品牌理念火爆全网,同时这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发现了其中的“生财之道”。近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胖东来超市的案件。

  

  2023年3月21日,胖东来金三角店的员工报警称被顾客恶意投诉食品安全问题,一名顾客在其店内购买包子后到一楼餐饮区就餐,包子没吃完就到售后投诉,称包子内有铁片,经超市工作人员查看监控后发现该名顾客在就餐时将随身携带的铁片放置在包子内。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供述了在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先后9次在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店、时代广场店、天使城店、金三角店,新乡胖东来大胖店、小胖店等地购买食品后,在食品内放置铁片、头发、口香糖等异物,以投诉食品安全问题为由,索要赔偿人民币7000余元。案发后,王某退赔了所有的违法所得,并取得了胖东来的谅解。公诉机关以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诉食品安全问题相要挟,敲诈胖东来超市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王某已退赃并认罪认罚,依照《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瞧着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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