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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人民法院:法官“现场”出招 巧解“一墙”之争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3-12-18
导读:

  本网讯(梁靖 孙丹 宋汶倩)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尚集法庭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做好矛盾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查明事实,从根源彻底化解双方纠纷,化解双方之间的那堵“心墙”。

  

  据了解,2019年,张某委托王某对自己农村房子进行扩建,房屋建成后一年多,张某发现房屋扩建时少建了一堵墙,原因是王某在扩建张某的房屋时一同为其邻居扩建房屋,王某在相邻的两处房屋结合处只建了一堵墙,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23年8月,张某将王某诉至建安区人民法院,要求重建一道墙或赔偿少建一堵墙的损失。

  

  区法院尚集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案件主审法官孙丹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王某承认在相邻的两处房屋结合处只建了一堵墙,是各占12公分宅基地,这是经两户房主同意的。张某对王某的说法不予认可,并称中间一堵墙不是各占12公分宅基地,而是全部在邻居宅基地上,邻居亦不认可两家共用一堵墙。诉前调解无果,案件进入庭审程序。

  

  庭审中,双方仍各持己见,不愿让步。为了尽快查清事实,孙丹带领法庭干警冒雨前去房屋所在地实地查验。发现两处房屋相邻处的老墙体被一层扩建房屋中间墙体和二层新建房屋墙体所遮挡和覆盖,且两家外墙是整体粉刷,甚至从外表上看两户家庭的房屋是一个整体,根本无法判断出新建的相邻一层墙体和二层墙体是如王某所述各占12公分宅基地,还是如张某所述是在邻居一家宅基地上。该事实无法查明,不利于后期调解工作的开展,案件进入了停滞阶段。

  

  实地查看后,孙丹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释法明理,希望双方各退一步,但是张某坚持自己的意见,并提到如有必要可以申请鉴定。本案标的额两万多元,而进行房屋鉴定不仅会产生数额不少的鉴定费用,也会耗费大量时间。孙丹耐心查找房屋扩建的相关资料,积极与张某进行沟通,想出了一个土办法,找专业人士在相邻墙体上找一个能够看到扩建之前墙体和扩建后墙体具体位置的地方凿一个洞,进行测量。这样,既能查清事实,为当事人避免了额外的鉴定费用,也节省了司法资源和审判时间,促进案件顺利向下进行。后经过测量比对发现,新建墙体确实是建在张某邻居的老宅地上。

  

  这次现场查看后,孙丹第三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提出了再次面临鉴定的一个情况,即张某所称的少建这一堵墙的造价,经耐心解释,双方当事人同意确认一致的建房款计算标准,不再进行造价鉴定,这样再次为当事人避免了额外的鉴定费用,也节省了司法资源和审判时间。因双方对中间只建一堵墙的原因仍各持己见,第三次调解再次失败,无奈之下,孙丹法官依法作出了民事判决书。

  

  为了彻底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避免衍生上诉案件和执行案件,判决书送达双方后,12月7日,承办法官孙丹再次联系双方,表示希望再次进行调解。经过释法明理和判后答疑,双方均表示不上诉,王某同意按照商定数额即时履行,张某放弃与判决书中差额部分款项,不再申请执行。因双方都在外地,孙丹法官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款项也即时履行。至此,这场看似“无解”的矛盾用土办法化解了,为当事人省了钱财,省了时间,少了麻烦。

  

  法官表示:这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标的额只有两万多元,但却是农村建房扩建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在城乡融合发展大背景下,老房扩建改建的比比皆是,因此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而这类房屋改建往往没有正式的建房合同,产生纠纷之后,有些事实往往难以查明。对此,法官应当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尝试从多个角度出发,寻求解决办法,着力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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