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于涵笑)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妥善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再审对簿公堂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起纠纷和涉及的其他纠纷一并化解。
据了解,原告丁某、被告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丁某借款。2022年7月,张某给丁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张某向丁某借款4.1万元的事实。同年9月,张某给丁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张某向丁某借款3.4万元的事实。因双方就还款事宜未达成一致,丁某于2023年2月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后,被告张某又提出新证据进入再审。
再审中,承办法官蒋晓静发现双方不仅存在本案民间借贷纠纷,还有案外的居间服务合同纠纷。考虑到张某在外省、丁某在外市,不方便当面调解,蒋晓静法官便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背对背进行调解,找准双方的心结和顾虑后,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明理、言明利弊。
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解建议,各自作出让步达成和解,丁某当场履行了大部分调解款项,后续款项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至此,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及案外的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一并化解,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
该案承办法官能动司法,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解决多个矛盾,用最少的程序解决人民群众每一个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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