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许原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雷锋精神,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更好培育新时代新风新貌,按照建安区2024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安排,建安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以“文明实践我行动”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
“学雷锋我行动”
3月4日下午,建安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胖东来北海店门口,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干警为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小礼品,为群众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和“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同时,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建安区检察院组织志愿者来到镜湖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志愿者们积极行动,清扫社区绿化带、街道垃圾,捡拾纸巾、饮料瓶,进行文明交通引导,提醒和劝阻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学思践悟新思想”
3月5日上午,“河南省优秀百姓宣讲员”、我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定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为许昌学院法学院实习学生作理论宣讲。
宣讲会上,张定会分享了自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心得体会,并借助检察办案实例,详细阐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内涵和意义。张定会同志还和大学生们就学业研习、工作实习和未来规划作了交流互动,鼓励在座大学生们在实习期间积极了解法律工作,日后投身法律事业,为现代化法治建设作出贡献,实现个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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