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刘少玄 王宝瑞)行政诉讼一头连着群众,一头政府职能部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稳妥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君带头办理2起行政诉讼案件,通过缜密研判案情、多元联动调解,实现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原、被告均表示非常满意,案件得以高效实质化解,取得良好的诉源治理效果。
据了解,在金某诉某镇政府不履职一案中,崔君了解案情后,充分研判案情,确立“一次性解纷”办案思路,并制定了案件实质性化解方案。确认被告方确有履行行政裁决的职权后,经过协调、督促,镇政府对该起诉讼涉及职权有了清晰认识,对原告进行明确答复。金某对案件处理非常满意并撤回起诉。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李某起诉某镇政府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崔君带领办案人员在确认双方订立协议的合法性基础上,明确双方矛盾焦点,多方联动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协议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行政调解协议,该起纠纷也顺利化解。
禹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坚持能动司法,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路径、新办法,加强行政争议预防性处理和实质性化解,促进“官”“民”和谐。2023年以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88件,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75%,调撤率达到66.66%,行政审判质效位居许昌市法院第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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