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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第六届法治河南乡村论坛在郑州举办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田波涛 时间:2021-12-18
导读:

  本网讯(田波涛)12月18日,由河南省法学会主办,河南省法学会乡村法治研究中心、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委、郑州弘润华夏大酒店党支部承办,以“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第六届法治河南乡村论坛在郑州举办。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秘书长张德广,省政府原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志斌,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尚宇,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立勇,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汪斌等出席论坛开幕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沈庆怀,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赵耕,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委书记宋丰年出席论坛并致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雷忠旺主持开幕式并作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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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庆怀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乡村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参加论坛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的同志,共同围绕乡村振兴法治保障主题进行研讨交流,为乡村治理献计献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凝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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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主旨报告阶段,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以“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文化建设”为主题,从现代社会治理的理论、文化优先发展是“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发挥法治文化的先导作用等三个方面作了系统讲解;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丁关良围绕“乡村振兴国家规制之特点和地方立法应该重点考虑问题思考”,从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特色、地方立法应重点考虑的问题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在论坛研讨交流阶段,省社会科学院农村所副所长、研究员陈明星,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教授张帅梁,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祁雪瑞等8位专家学者和论坛征文获奖作者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陈晓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授胡雁云对研讨发言作了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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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忠旺在总结讲话中强调,省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广泛发动会员,围绕我省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研究成果,服务乡村治理,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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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表彰了优秀论文获奖作者。本次论坛共收到191篇论文,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优秀论文36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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