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余洁 葛梦阳)“安居乐业,民之所盼”。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所,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日前,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宅基地问题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邻里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甲某称2007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乙某的父亲和其他二人签订宅基地互换盖房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其中一人宅基地西边至寨壕沟的树长到2017年10月把树处理后归该人所有。后其中一人将宅基地转让给甲某,2024年上半年,甲某开始在该宅基地并在此宅基地上进行建房。但因该房屋地基距寨壕沟过近,需要平整房屋地基以西土地进行护坡,但遭到乙某的阻止,乙某对宅基地互换盖房协议不予认可,因此阻扰甲某对房屋地基进行护坡,同时拒不移除寨壕沟上的无花果树和花椒树。
甲某认为乙某的行为给自己房屋造成潜在的危险,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村委会、司法所及乡政府多次调解无果后,甲某将乙某诉至法院。
麦岭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葛梦阳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邻居且为同姓本家,处理不当不仅会加深双方矛盾,还会影响整个村庄的和谐氛围,于是邀请姜庄乡司法所调解员一同前往村内进行实地勘验及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葛梦阳法官、司法所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意见,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分析案件利弊,劝导双方以和为贵,珍惜多年的邻里情谊。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甲某当场撤诉,一场邻里矛盾就此化解,双方恢复了往日的友好关系。
“土地是民生之本,法治是和谐之基”。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价值的不断提升,宅基地纠纷逐渐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将继续坚持以法治为引领,通过建立源头预防、非诉机制、多元化解的治理路径,充分发挥矛盾溯源治理的优势,促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与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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