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牛丹 肖婉豫)如今,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但商品质量参差不齐。若买到标签造假、来源不明的食品,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
据了解,张先生花费45.28元在某知名电商平台上的某商家店铺购买两袋牛肉干,收货后发现商品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查无此公司”,且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无法核实。经调查,该产品实际生产厂家未取得合法资质,属于来源不明的“三无食品”。张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平台未尽到监管义务,遂将商家及平台一同诉至法院,要求退款并赔偿1000元。
魏都区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本案中,商家向张先生销售无真实生产商的食品,未对其经营的食品进行查验,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平台已向张先生提供了经营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故张先生要求平台在本案中承担责任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商家返还张先生货款,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
法官提示:网购食品需保存订单记录、商品实物及问题证据(如拍照、录像),便于维权时举证。若发现食品标签造假、来源不明,可向商家索赔,或通过平台投诉、12315举报等途径解决。平台若已尽资质审查义务并提供经营者信息,通常无需担责,但若明知问题却未处理,则需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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