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跃铮 韩露 韩莹莹)近年来,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成绩有目共睹,但执行阶段虚假诉讼高发,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10月23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了近年来洛阳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虚假诉讼败坏社会风气、妨碍公平竞争,侵蚀公平正义,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说。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诉讼秩序,洛阳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院部署要求,依据省法院的工作安排,持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不断净化诉讼环境、深化执源治理。
——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坚持从严打击,彰显司法权威
执行阶段是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因此也是虚假诉讼高发地带。洛阳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对内加大立案、审判、执行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保持对打击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在普通民事案件与执行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全流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
一是综合防范无疏漏。建立“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再审复核”的立体防范惩治机制,压缩虚假诉讼滋生的空间。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关联检索,在立案阶段提升识别和预警虚假诉讼的能力;针对虚假诉讼易发的案件类型,对专业化审判团队加强警示提醒,庭审实质化,严把案件事实关;组织评查专班,对审结案件进行评查,倒推倒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执行阶段发现的虚假诉讼,裁定不予执行或驳回异议请求,提出再审建议或司法建议;对已经生效的涉嫌虚假诉讼案件,坚决启动程序予以纠正。
二是民事制裁扬正气。用好用足民事制裁工具箱,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切实加大罚款、拘留措施的适用力度,全面提高打击质量和效果。
三是刑事打击强威慑。对于妨害执行、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建立健全案件甄别筛查机制,构建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一是建立执行条线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长效机制。以省法院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全省法院执行条线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为指导,结合洛阳两级法院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文件,明确虚假诉讼认定范围、线索移送、部门协作方式等办案机制。不断推进建设防范虚假诉讼全流程记载提示制度,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嫌疑的,将发现的疑点、采取的措施等有关情况记载附卷及时报告。
二是抓好外部协作。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对于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切实形成闭环打击合力。对委托代理人、鉴定机构、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所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三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根据个案中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向前端延伸,助力增强全社会防范虚假诉讼意识。
——深化宣传实效,营造诚信氛围
在立案同时要求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的,要求其签订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在诉讼服务场所、立案窗口设置警示宣传标语,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风尚。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切实做好警示教育。通过两级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抖音等形式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各当事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会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李丹杰发布了两起打击与惩治虚假诉讼等非法行为典型案例。
下一步,洛阳两级法院将持续完善长效机制,细化协同防范和惩治举措,凝聚共识和合力,精准有效打击虚假诉讼,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绝不让任何虚假诉讼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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