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路学锋 郭跃峥 韩露)11月1日下午,由洛阳市委宣传部、洛阳市人民政府主办,洛阳市教育局承办的教师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洛阳市新闻发布厅举行。
洛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战杰,洛阳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杰锋,洛阳市国资委 二级调研员 张敬奇,洛阳市文广旅局 四级调研员王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张战杰代表洛阳市教育局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关注洛阳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长期以来给予洛阳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支持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经费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积极推动“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实践探索,建立完善“3+1”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千方百计为教师解难题、办实事,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让教师成为洛阳最受尊重、青年最为向往的职业。全市广大教师恪守“师德第一”标准,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教师队伍建设呈现出崭新的面貌、迸发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为持续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洛阳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研和多次协商基础上,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职工,推出五大方面八项内容优惠政策。
一是就医优先政策。全市在职教职工在有关医院和医疗机构就诊时,凭有效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或工作证,享有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五个优先”服务。
二是健康关爱政策。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机构在各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每年为每所学校在校师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义诊服务(含心理健康教育和检测)。
三是出行优惠政策。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含国家教书育人楷模)在获评当年可以在中心城区免费乘坐地铁和公交。
四是旅游优惠政策。全市在职教职工可以免费游览市域内所有国有A级旅游景区以及部分民营景区。
五是健身优惠政策。全市在职教职工可以在市体育局下属体育中心体育场免费使用场地,在社区体育场所享受优惠办卡服务,免费或半价优惠购买市体育局主办或承办的官方赛事(商业赛事除外)。
此次优惠政策的推出有3个特点:
一是受益群体多。优师惠师政策覆盖了驻洛高校、党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等所有在职教职工,受益教师人数达到13万人,是近年来我们洛阳实施的覆盖学校最多、覆盖教师最多的优师惠师政策。
二是覆盖范围广。优师惠师政策涵盖了就医、健康、出行、旅游、健身等教师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有尊师重师的制度设计,也有真金白银的现金补贴,是一份干货满满、爱心满满的政策大礼包。
三是执行力度大。优师惠师政策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把优师惠师这件好事办好、办暖心,市委、市政府专门组织召开多次协调会、部署会,卫健、体育、文旅、发改、文物、民宗等部门协调配合,保证了优师惠师政策的全面落实。
教师体育健身优惠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体育场馆优惠。所有在职教职工可以在市体育局下属体育中心体育场享受到免费开放项目;田径、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场所全年6:00—14:00对在职教职工免费开放;多功能运动场(含五人制足球、篮球)及室外篮球场全年6:00—22:00对在职教职工免费开放;网球馆和中心游泳馆在国家规定节假日(含教师节)和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8:30—17:00对在职教职工免费开放。
二是社区体育场所优惠。目前,洛阳市社区体育公园室外健身设施基本已实现免费对社会开放。教师除以上免费项目外,还可以在社区健身中心享受游泳单人票9折,各门店私教课包整体9折优惠(私教课包需10节起,包月除外,本优惠不包括储值卡及其他优惠叠加),其他产品及优惠详询店面。
三是观看体育赛事优惠。全市在职教职工可以免费或半价购买体育局主办或承办的官方赛事(商业赛事除外)。
下一步,我们体育部门将推动更多公益和商业体育项目向全市教职工提供优惠,让广大教师享受到更多的体育优惠政策。
为更加方便教师出行和免费享受服务,市公交集团公司和轨道交通公司为优秀教师开辟专门优惠通道,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只需要通过手机下载注册公交出行APP“洛阳行”和地铁出行APP“洛易行”,在出行时出示二维码就可以免费乘车,我们近期就会发布专门的操作流程,方便大家操作使用。
在方便教师出行方面,我们还针对7所现代化高中学校开通了定制公交,调整优化公交线路22条,方便新建高中学校师生工作生活。
下一步,我们国资委将协调轨道公司和公交公司推动更多面向教师群体的优惠措施,让广大教师享受到更多的出行便利和优惠政策。
网站首页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河南要闻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