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要及时向老师求助,不能诉诸暴力!”
“在学校要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要做知法守法小公民!”
“回家我要把今天学到的法律知识和真实案例告诉爸爸妈妈,让他们和我一起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学生说。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用法治力量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11月2日下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峰走进学校、走上讲台,讲述法治故事,宣讲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的温暖和力量,为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450余位中学生奉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洛龙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李长富、副主任吴惠田,洛龙区副区长赵鹏辉,洛龙区教体局、共青团洛龙区委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活动。
授课前的聘任仪式上,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党支部书记胡立松、校长李长福为张海峰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宣讲中,张海峰以案说法,以法育人,用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区法院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详细阐释了法的含义、法的本质、生活中的法、未成年人保护四个方面内容,重点讲述了学生在学校应当如何防范校园欺凌、如何健康使用网络空间、如何做好自我保护等问题,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习气,杜绝校园欺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最后,张海峰深情寄语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注重身心健康发展,保持乐观心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希望同学们在法治护航下度过充实的、灿烂的、值得回忆的青春年华。
授课结束后,张海峰向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赠送法槌。
在课后的未成年人保护座谈会上,李长富、吴惠田就深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校共育,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等方面,与校方领导进行了深入探讨。张海峰和与会骨干教师围绕学校法治教育现状、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如何深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等问题开展了交流,并就师生关切的其他法律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沟通气氛热烈,互动效果良好。
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认识,在他们的心底种下了一粒“法治”的种子,这对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在下步工作中,洛龙区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美好校园氛围,用法治力量擎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一片蓝天。(供稿:洛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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