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周静)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发布的《3•15案例》是一个重要的专题性案例国家级载体。近日,许昌法院报送的5篇案例入选《3•15案例》。
据了解,入选案例分别是王五周、李锐同志编写的《判令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层高违约承担赔偿责任》案例,李锐、李艳伟同志编写的《认定抖音电商网络二次销售电子产品构成欺诈》案例,李锐、周静同志编写的《判令通过微信直播炒股骗取财物的境外诈骗团伙构成诈骗罪并予刑事处罚》案例,周静、亢奕嘉同志编写的《判令非法拼装汽车冒充正品销售的经营者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并予以刑事处罚》案例,彭洋、李淑亚同志编写的《判令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经营者构成强迫交易罪并予以刑事处罚》案例。
近年来,许昌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工作“一十百工程”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司法案例分析研究,逐步提升案例编报水平和成果转化,今后将继续拓宽典型案例发现识别渠道,多措并举激发干警参与调研案例积极性,助力审判质效提升,努力开创调研案例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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