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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工地务工起纠纷 法官调解得化解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2-08-11
导读:

  本网讯(梁靖 张双召 潘国庆)“三年多了,我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太感谢了!”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内,农民工姚某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胜道谢。这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又一成果。

  

  据了解,农民工姚某于2019年5月经李某邀约,到襄城县某工地干室内装修工程,姚某边干活边报价,经双方口头认可总工程款为 8万余元,付款方式为工程完工后支付 80%,剩下的 20%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工程完工后李某陆续支付姚某工程款4万元,剩下的4万余元至今未付,后姚某多次电话、微信联系李某催要尾款,李某不是不接电话或微信,就是推脱,面对李某的推脱行为,姚某无奈之下于2022年7月20日起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下余工程款4万余元。

  

  襄城县人民法院颍桥法庭受理该案后,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2022年8月5日下午,承办法官张双召通知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对案件事实双方各说一端,只有双方零碎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实一部分事实,李某认为姚某诉请施工面积的计算方法及务工工钱标准过高,对姚某的诉请不予认可,且李某认为工程发包方也没有将承包款结算给自己,现在无法支付姚某下余工程款,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张双召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对双方进行解释说服,接着又运用亲情调解法,从双方多次合作、关系不错,今后还要互相往来合作为出发点进行劝说,双方态度逐渐有所缓和,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渐渐地各自进行了让步。

  

  当天18时30分,已过下班时间,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放弃休息时间,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被法官的工作精神所感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姚某下余工程款3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工地务工多艰辛,拖欠报酬更恼人,法官调解得化解,三年烦恼终宽心。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从诉源治理、化解矛盾入手,加大诉前、诉中调解力度,多种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力争使每一个案件尽可能地调解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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