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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人民法院:用好激励“指挥棒” 推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2-12-15
导读:

  本网讯(梁靖 娄馨文)近年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面推动政法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制度化常态化为契机,不断创新举措,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注重环境打造等“组合拳”,多管齐下,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推动该院队伍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

  

  该院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激励考核机制,强化激励作用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用制度管理,以考核激励,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单位内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工作氛围。

  

  一是建立三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内设机构改革后,该院经过充分调研,制定了《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院里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业绩、纪律作风、职业素养三方面进行量化,设定共性考评指标和按岗位职责设定符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的个性考评指标,实现被考核人员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同时,积极发挥考核体系的引导、规范功能,激励干警履行职责,提升工作积极性。

  

  二是建立半年、年度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三类人员实行一年两次考核,半年总结、测评通报、年终述职、综合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阶段考核涵盖院各类活动,如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普法宣传等;上级中心工作,如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明城创建等,设定加分项,动态性考核。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分设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计入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使考核更科学合理,突出工作实绩。每季度一考核,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考核、排定名次,并以此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绩效奖金等次的依据,激发了干警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成果转化运用激励机制。与评先评优挂钩,该院在绩效考核方案基础上,制定了《办案标兵评选办法(试行)》,将员额法官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等指标充分量化,分月、季度、半年、全年四个考核区间评选出办案标兵,进行绩效奖励,上荣誉榜,大会表彰;综合考核评分在前列的公务员按评优比例直接评定优秀档次;年终评先表彰分别按各类绩效奖项积分产生候选人,党组研究决定立功或受奖的集体和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三档,考核不称职的不发,连续2次考核不称职的聘用人员给予辞退。与职级晋升挂钩,如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职级晋升过程中,把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晋升职数取名额的重要依据。与选拔任用挂钩,该院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将政治学习、办案绩效、评先评优、廉政建设等考核积分,作为选拔任用的加分项目,上不封顶,同时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切实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工作成为激励工作的动力。

  

  下一步,建安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眼常态长效,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构建系统更为完备、科学管用的激励机制,最广泛最有效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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