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宋帆)妻子张某因与丈夫生活不和,二人长年争吵关系紧张,丈夫又长年在外地打工,妻子张某一人在家带娃生活,长期的生活压力,加之夫妻二人频繁吵架,还与物业发生争执,让张某情绪波动较大。
2021年夏天,某天傍晚18点,张某为发泄自己心中不满,竟在位于29楼的家中阳台上,分四次向楼下抛掷物品,分别抛掷纱窗两个塑料垃圾桶、带土陶瓷花盆各一个,所幸这些抛掷物没有砸到人。
但是,抛掷物坠落的巨大声响,引起了楼下纳凉的居民恐慌。在小区居民报警后,警察询问张某高空抛物原因时,张某竟然对高空抛物危害及所承担责任毫无了解。
12月8日,经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截至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表示:从高层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不仅是民事违法行为,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切莫觉得高空抛物,没砸到人,就没有责任,本案中张某行为就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所以,守护头顶安全,拒绝“飞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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