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李雨 任文龙)10月11日,许昌中院法警支队对在法庭上殴打诉讼参加人的侯某下达了司法罚款决定书。
据了解,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提请罚款拘留诉讼强制措施(试行)》施行以来,许昌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办理的首例司惩案件。
10月8日下午,民三庭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二审案件。庭审结束后,在双方当事人校阅开庭笔录时,上诉人侯某冲到被上诉人范某面前,用拳头猛击范某头部,又用挎包砸向范某。
审判庭报警后,执勤法警立即到场处置。许昌中院技术处法医先期对范某进行身体检查,发现其血压偏高、心率较快。随后,120急救车将范某拉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法警随即依法对侯某进行控制并制作询问笔录,在医院对被侵害人范某及在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并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对相关证据加以固定。侯某在法庭上殴打诉讼参加人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法警根据最高院司法警察办理司惩案件的相关规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迅速完成了司惩案件的立案程序。
10月11日,罚款决定书送达侯某,这起司惩案件顺利结案。法警支队敢于“亮剑”,严厉惩治扰诉行为,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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