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李扬 刘静)4月25日,当事人纪大爷和儿子将一面写有“公正为民扬大德 丹心护法铸丰碑”的红锦旗送到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董世康手中,以表达其内心的感激之情。
据介绍,2022年5月20日,赵某向纪大爷借款30万元,出具借款合同和借条后,当天纪大爷便将30万元汇入赵某账户,但赵某偿还5万元就“消失”了。
2023年7月6日,纪大爷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偿还25万元借款及利息,由于案件事实清楚且赵某对借款本金无异议,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赵某偿还纪大爷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董世康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财产情况,并多次传唤赵某到执行局配合执行,但均遭到拒绝。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12日,董世康带领执行团队将赵某拘传至法院,并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教育疏导,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最终,在干警董世康的耐心劝说下,赵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案件最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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