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李扬)“这是您的执行款,您点一点数目收好了”“真是没有想到,耿书记把这钱给我送到家,太谢谢了,谢谢,谢谢......”日前,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耿高峰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范湖乡某村为耄耋之年的李大爷送上执行款,李大爷激动得拉着他们的手不停道谢。
据了解,2023年12月6日,张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李大爷借款2万元,到期后李大爷多次催要,张某均未偿还。李大爷将张某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后,张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大爷遂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耿高峰承办此案后,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依法送达执行通知,采取查控财产、约谈被执行人等措施,并在电话中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促使达成了执行和解。
6月7日下午,被执行人张某到执行局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部分执行款。耿高峰考虑到李大爷家距城区路途远,身体不好且子女不在身边,其名下无可用银行卡,又恰逢传统节日,便决定前往李大爷家中送执行款,让李大爷及时拿到钱过一个祥和的端午节。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执行工作是保障司法判决生效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今后,襄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如我在执”的理念,坚持依法公正执行,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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