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黑龙江嫩江市人民医院120急救工作人员到病人家后,拒绝抬病人上救护车,此事引发关注。
视频中,一女子的父亲病重,因为难以独自将其父亲抬上担架,便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把病人抬上救护车,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称自身患有腰间盘疾病,还说:“我们抬不了,没有这项义务。”双方为此起了争执。
2月26日,嫩江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医院及有关工作人员已经向病人家属赔礼道歉,家属表示理解,涉事的两名工作人员已被停职。当地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发生此类争执主要是救护车担架员配备不足所致。
急救人员拒绝抬病人上担架,这多少有些颠覆正常人的认知。但遇到这样的事,不宜简单将涉事工作人员停职了事。现场急救人员或许态度有问题,又或许不想担风险,但问题的本质是没有配备担架员。
对于救护车上的人员配置,国家卫计委2013年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做了明确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
可以想见,医生护士如果搬运患者,就无法同时进行救治活动,若患者所居住楼层较高,搬运患者是一项负担较重的体力活。相比于将人员停职,当地更应反思,为什么此前没有将急救团队配备完整?为何出勤的急救人员缺乏一定的服务和担当意识?一个急救团队已经出诊,却没有人能够去抬担架,这本身也是对病患和家属的不负责。
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目前市区内医院已推进担架员配备工作且已基本落实,对于其下辖区县,市卫健委已向其传达了担架员配备的要求。
无论如何,病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出现这类问题,需要相关单位严肃反思、迅速整改,并在机制上填补漏洞,避免这样的场景再次发生。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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