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舆情焦点 >

【新京报评论】压根没动工的棚改项目,是如何蒙混过关的?

来源:新京报评论 作者:admin 时间:2024-03-19
导读:

对那些失守的中间环节,如果相关追责未曾到位,更要加大追责力度

资料图:洞口县高沙镇。图/“洞口融媒”社交账号截图

 | 苏士仪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对照湖南省住建厅公示的年度棚改项目信息备案表,连日来,记者实地走访了邵阳市洞口县多个早在2015年、2016年就应该已完成的棚改项目,却发现有的棚改项目并未实施,现场无任何改造迹象;有的项目所在区域在申报棚改之前,刚进行过商业地产开发……


纸面上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500户的高沙镇中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实中却看不到丝毫的痕迹。从报道看,在所谓的棚改区,不仅有多层居民自建房,不少建筑为老旧房屋,而且有的房屋已年久失修,上面贴有危房标识。这样的场景持续冲击着公众的视觉。而当面对记者询问时,当地居民的一连串否定回答则让不少人感到不可思议。


要知道,棚改项目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部、住建部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就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但从报道看,洞口县不少安置房却“建”在了纸面上,而且不止涉及一个棚改区,有的还涉嫌虚报数据。这让人不禁要问:既然所谓的棚改区并未进行改造,那么,那些“消失的项目资金”究竟去往了何处?而那些不存在的棚改项目究竟是如何蒙混过关的?后续的项目检查等环节为何会层层失守?


对于舆论场上的这些疑问,当地官方在报道中并未呈现出明确的答案。但一些迹象表明,这其中疑似存在不少“猫腻”。比如,记者掌握的多份判决书就显示,因在2015年、2016年洞口县多个棚改项目的资料收集审核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当地有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从报道看,针对民众对相关项目的举报,当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曾承认“致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是部分属实的,洞口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共21人都进行了追责”。


虽然当地一些官员因为“资料收集审核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等原因获刑,也有不少人因致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被追责,但还要追问的是:那些涉嫌造假的棚改项目所涉及的资金,全部都追回了吗?如果追回了,这么多年以来,部分曾被定为棚改区的区域所存在的问题为何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以高沙镇中和街为例,无论是年久失修的老屋,还是没有分流的雨污水管网,都表明,当地后续对这些问题并没有解决到位。至于对棚改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建设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的追责是否到位,显然也需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针对这些疑问,当地需要给出详细的回应,以平息舆论的质疑。而对那些失守的中间环节,如果相关追责未曾到位,更要加大追责力度,尽全力降低国有资产流失。


需要提醒的是,在追责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曾经有必要建设安置房的地方,也不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尤其是那些贴有危房标识的房屋。无论如何,相关政策和资金原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既有的民生难题,后续即便出现了诸多问题,但对那些未被解决的民生难题,也不该继续放任不管。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舆情焦点

网站首页 - 河南要闻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3 河南智库舆情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21406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