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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且单身有权自由恋爱”,别急着为大学师生恋辩护

来源:红星评论 作者:admin 时间:2024-03-26
导读:

近日,网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大四学生跟学院副教授发生关系,社交平台流出多张两人的合照和朋友圈截图。对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正在会同师生所在学院进行情况核实,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相关处理。女老教师与男生是否存在暧昧关系还需要调查,而师生恋的权利关系已引发网友讨论。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如果是一桩双方均成年、单身的师生恋,这是否属于自由恋爱的范畴?换言之,他们有“自由恋爱”的权利。

从现行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看,如果女教师没有在婚内与男生发生暧昧关系,两人都属于单身,那么,女教师并不算违反师德规范。但要避免出现舆论所担心的大学教师与学生发生亲密关系,影响评分、评优、升学等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事宜的公平公正,我们的社会也确有必要把禁止大学师生恋提上议事日程。

有部分舆论认为,我国高校已经禁止师生恋了。这其实是误解。我国只禁止了中小学师生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行为,其中就包括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

而对于大学师生恋,则只是要求高校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如教育部2014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针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为其中之一;2018年发布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2020年发布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规定,导师“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禁止发生不正当关系与禁止师生恋,所指显然不同。如已婚教师隐瞒结婚事实,以与学生谈恋爱为名发生关系,这就属于不正当关系。在这方面,不乏现实案例。但如果大学教师离异、单身,与学生谈恋爱,却不能被认定为“不正当关系”,即便两人的年龄相差很大。

但这种“正当关系”,也遭遇不少质疑。如由于师生关系不对等,强势的教师有可能利用职权,威逼、利诱学生和自己发生亲密关系。而即便是两厢情愿,由于教师本身掌握着考核权、评价权,加上在校内有人脉资源,也会影响到学生成绩评定、评奖评优、升学深造等事宜的公平公正。就如这起事件,虽网传该女教师已经离异,但有网友质疑,男同学被保研,可能得益于两者的“暧昧关系”。如果这一情况属实,这种关系对其他同学而言就是不正当的。

此前,针对个别高校发生的校园性骚扰问题,一直有呼吁禁止高校师生恋的建议,但社会舆论并没有达成共识。如何禁止师生恋,不妨参考国外高校的做法。如早在1984年,哈佛大学就出台了美国大学的第一个禁止师生恋的校规,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学生助理)和其直接教授与指导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2015年,哈佛大学修改相关条例,明令禁止本科学生与学校教师发生“恋爱或性关系”。

从师生关系不对等、利益回避原则出发,禁止大学师生恋确有其必要性。但在网络上,似乎还存在对大学师生恋的美化,认为只要是正常的恋爱,就无可厚非。这其实是在给大学师生恋做辩护。事实上,大学禁止师生恋,并没有剥夺自由恋爱的权利,而只是对大学教师做出符合职业要求的职业规范,如果双方要坚持谈恋爱,一方选择离开学校即可。

从现实看,我国有必要针对越来越多的师生恋引发性骚扰、学生评价不公平等问题,给师生关系划定明确的红线,这不论对加强师德建设,还是遏制校园性骚扰,以及促进师生关系平等,都具有现实意义。因此,期待这起事件,能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校师德建设,明确将禁止大学师生恋提上议事日程,或就这一问题广泛听取大学师生的意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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