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合约”,不仅无法给予人们恋爱中需要的安全感,还徒增经济和道德风险。
全文1309字,阅读约需2分钟
新京报评论员 徐秋颖 编辑 李潇潇 实习生 韦英姿 校对 赵琳
▲某商家的“恋爱合约”及服务协议。图/某商家网站截图
“花199元—520元不等购买一份恋爱保险,只要在3年后10年内结婚,1万朵玫瑰花或1万元现金等你来拿!”这项2015年由保险公司推出的“恋爱险”业务,近日换了个马甲以“恋爱合约”的形式“重出江湖”。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经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推广“恋爱合约”的公司绝大多数成立时间很短,常常不到1年。此外,公司规模较小,公开信息有限,有些连客服电话都没有,服务缺乏保障。
这则新闻乍一看,恋爱还能赚钱?只要在规定时间和限定的人结婚就能“人钱两得”,热恋中的情侣为表真心或者秀浪漫,难免就陷入商家的套路。
此时,不妨冷静一下,商家可不做赔本的买卖,且看这份“恋爱合约”,单说3年以上的限制条件,就知道这是一个“回报率高且低风险”的项目,潜台词就是:赌你们成不了。
“恋爱合约”表面上祝福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背后藏着的是“你们最好别成”的“歪心思”。这样的“恋爱合约”,其实,稍微思考下就能明白其商业模式,但仍有不少人掉入其中,尤其是一些校园情侣。
“恋爱合约”的商家们,几乎都细分了“学生版”“常规版”等多个价格版本,提供了玫瑰、现金和钻戒不同的兑换礼品。据报道,在某销售店铺,199元的学生版产品销量最大,超过1000份。商家的签约版本介绍中,还特地注明,签约学生版情侣至少有一人是在校学生,仅支持中学、中职、大学在校生购买。
▲不同版本的“恋爱合约”价格也不同。图/某商家网站截图
可见,这份“恋爱合约”不仅将目标瞅准了恋爱中的情侣,就连青少年也不放过。而这些在校学生未经世事,对爱情充满向往,一旦恋爱恨不得向世界证明自己的爱情,也因此更容易冲动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商家的宣传里,为了覆盖更广阔的人群,将同性恋人群也纳入其中,而根据我国法律,这类人群显然无法获得结婚证明。可见,为了赚钱,一些商家连基本的常识与法律都不顾了。对这种公然宣扬违背法律精神的行为,有关部门或也该及时介入查处。
另外,从法律来说,“恋爱合约”并没有跳出“恋爱险”的范围。但“恋爱险”本身就是一个缺少法律基础的产品。“恋爱”系人的一种感情,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不属于保险法规定的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为保险标的的范畴。
放诸到民事合同当中——“恋爱合约”,仍然是基于一种投机风险,不仅有违我国婚姻自由的制度,也有悖于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其法律效力值得商榷。
打着“爱情”旗号的“投机”生意,显然套路重重,不过就是一个割年轻人“韭菜”的工具。恋爱中人,在各种所谓的“诱惑”面前,应该多一份理性思考。
见证爱情的方式也有很多,情侣们最不需要的就是毫无法律意义的“恋爱合约”,它无法给予人们恋爱中需要的安全感,甚至还徒增经济和道德风险。毕竟最后“人财两空”的结局,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除了打算做“一锤子”买卖的商家。
网站首页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河南要闻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