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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福利”不能真假难辨

来源:新京报评论 作者:admin 时间:2024-01-06
导读:

平台是直播乱象治理的关键,理应完善规则规范带货主播的销售话术,加大对各种违规“套路”的惩罚力度。

▲资料。图/IC photo

新京报社论


原价1980元的某名酒,直播间只卖298元;798元两瓶的贵州酱工秘酱,专属福利价299元,还送一套十二生肖酒具……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观察直播间发现,一些主播将所售商品原价和直播专属价对比越来越夸张,但其口中的“家人们”并没有真得到福利。在第三方投诉平台,记者还发现比价宣传下,有大量问题存在:到手的商品货不对板,价格根本不如宣传的那么便宜,产品质量一言难尽。


直播电商兴起之后,比价成为带货主播促销的重头戏,各个直播间和团购群里,与电商平台、旗舰店、专柜进行比价成为重要的引流手段。但随之而来的是乱象频发,一些主播随意虚构商品原价,不管多贵最后都给出一个夸张的超低价,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这种做法实际上已涉嫌违反相关价格法规,在直播间里却广泛存在,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


直播间“福利”不能真假难辨。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二条:“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按照这一定义,那些随口喊超高原价的主播,其实已涉嫌“虚构原价”。而在各地的市场监管实践中,已有不少类似违法案例被处理、处罚。但这显而易见的猫腻,为何依旧能大行其道?


一方面,直播电商较传统电商覆盖了大量中老年用户,他们的电商购物经验相对较少,对各种“套路”不够熟悉,维权意识也普遍不足;另一方面,直播带货模式与主播本人密切相关,经营者主体并不明确,消费者较难确认维权对象,而直播电商的信息具有即时流逝的特性,也导致用户举证比较麻烦。


如今,“虚构原价”这个老问题,在直播电商中又有所进化,不良主播会采取一些新的手段规避监管,比如有的直播间为了增强说服力,会事先在主流平台开店上传产品并标上高价,等待直播时比价。


事实上,回顾传统电商对价格欺诈的治理,电商平台曾起到了主要作用。但目前的直播电商平台由于兴起较晚,且并非直播平台的最核心业务,显然还没有树立起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的足够意识。


很多明星带货主播,并非不知道胡乱喊原价的后果,但依旧大面积违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法规的处罚力度有限,几千几万的罚款与相应暴利比起来微不足道,他们可以承担这个风险。


这也就使得直播平台成为乱象治理的关键。因为,在法规之外,只有平台有能力使不良主播付出超额代价,带货主播不怕罚款,但利益攸关下畏惧下架、停播、封号等平台处罚。


主播是直播平台的利益共同体,但用户却是其命根子,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从这个角度讲,平台应主动承担起打击不良带货主播,消除各种带货“套路”的责任。


比如,制定更完善的平台规则规范带货主播的销售话术,加大对各种违规“套路”的惩罚力度,鼓励、奖励用户举报,为用户举报开通更便捷的入口与通道,通过AI技术手段对直播间进行实时监控,像“最低价”“全平台最低”之类直接触发警报等。监管部门亦应尽快出台相关措施,适度敦促直播平台主动加强乱象治理。


需要指出的是,治理“比价”乱象并非否定“比价”,也不应禁止“比价”。少花冤枉钱、追求性价比是理性消费的组成部分,优质低价薄利多销的良心主播,也有责任将其竞争优势告知用户。因此,在乱象治理过程中应避免一刀切等粗暴形式,以防造成逆向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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