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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论】改装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生意经念歪了

来源:新京报评论 作者:admin 时间:2024-03-16
导读:
 文 | 迟道华


“明明60V却冠以‘48+V’,而72V则成了‘48++V’,这合规吗?”据报道,有市民反映某“雅迪”门店存在带有“48+V”、“48++V”字样的广告。而在记者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小牛、绿源等多个电动自行车门店,都在公开销售超标车。


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得超过48伏。可现实并不乐观。一些品牌专卖店明目张胆违规售车,个别门店非法改装、伪造证书蒙混上牌,为城市交通、消防等安全埋下了大量隐患。


从新闻报道可见,专卖店将违规超标新车通过换电池、恢复脚踏功能、封装好盖板等一系列操作后,改装为符合“国标”的样式,然后在电脑上填好产品参数,即可打印出合格证和盖有印章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消费者就可以据此去车管所办车牌,上牌后再返回店内恢复原样。


这番操作下来,实际卖到消费者手中的是60V、72V的超标车,却证照齐全,顺利挂牌上路。一些品牌专卖店以这样的手段满足了部分消费者对续航、车速的要求,提高了店面销量。但实际上,这般非法改装,既把消费者置于危险驾驶的境况中,也让品牌信誉遭受折损,并不利于自身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据报道,消费者买到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蹿升到50公里以上。而且,在公共充电处会因“充电器功率太大”无法完成充电,只能“连接家中用电插座”。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消防安全的风险系数。


联系这两年多发易发的电动自行车因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其中固然有电池本身的质量问题,但私自改装、使用“超压”蓄电池也难辞其咎。


品牌专卖店如此改装新车,还涉及货源的问题。一般而言,专卖店有着品牌的官方授权,其所进货品理应都是“正品”,但在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有的专卖店品类与品牌方官网版本并不相同,甚至官网归入“电动摩托车”且在当地禁售的,专卖店照样以电动自行车售卖。


由此可见,专卖店违法违规改装、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过程涉及进货、产品合格认证、验车挂牌等多个环节,对其治理也应有一套系统办法。


首先,品牌方需对专卖店做好监督和管理,督促其诚实履约,尤其要保证产品依规售卖,压缩其操作空间。再者,在产品合格和认证方面,相关认证机构、审核机关不能撒手不管。


当然,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拼、加、改”行为,要有不定期的专项检查,要把伪造、变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纳入重点检查范围,要求专卖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要求。在相关部门管理愈发严格,公众对类似消防隐患深恶痛绝的当下,为了满足少数消费者的“特殊需求”,一些专卖店不惜违法行事,实在得不偿失。这笔账,专卖店经营者要算明白。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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